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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苦与乐 艰辛但充满希望
文章来源:天津分校(转载)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7-02-03   字体: [ ]  
 

 司考苦与乐 艰辛但充满希望

编者按

  从12月1日起到12月20日,通过2006年司法考试的考生可向所在地市的司考办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这一消息对于今年参加司法考试的28余万名考
生来说
,是“几家欢乐几家愁”。尤其是对于在司法考试中所占比例不低的法院检察系统和律师行业的考生来说,意义更是非同小可。
  这组报道,记录了这些法律职业人群备战司考的酸甜苦辣。他们用自己参加司法考试的经历说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这项制度有利于全面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利于推动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但要完善这一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法院系统人士

甘肃司考女“状元”:痛并快乐着

  本网记者 周文馨


  “您好,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的那一天,史峰独自躲在房间内,反复地拨打着查询热线16899800。
  十余分钟后,期待已久的电话终于打通了。史峰用颤抖的手指按照提示一步一步小心地输入准考证号码。
  “您试卷一的成绩是89分……”史峰心里咯噔地响一下,心情更为紧张。
  “您试卷二的成绩是105分……您的总分是388分……”听筒里声音还在继续,但史峰早已喜极而泣,备考的酸甜苦辣一齐涌上心头。
  12月3日,今年的甘肃省司法考试“状元”史峰接受了本报记者独家采访。这位从4047名考生中脱颖而出的31岁的“女强人”,1999年进入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人民法院,任书记员至今。
  “为了备考,我3岁的儿子从今年4月起一直由他奶奶照顾。特别是7月份冲刺备考以来,高强度的复习几乎占据了我所有的业余时间,废寝忘食,一直到考试都没有再见过孩子。”
  “实在太想儿子了,就写日记给他,等他长大以后再看。”史峰笑着说。
  征得同意,记者在她一本厚厚的日记里看到了这样一段文字:
  日子在我眼前流走了,学习让我感到很累。夜深了,想念我的宝贝儿子。彤,妈妈也舍不得离开你,但妈妈要参加司考,相信妈妈在一个月后会给你带来一份惊喜。
  史峰告诉记者,2002年,也就是国家组织司法考试的第一年,她就参加了考试,结果只考了198分;接下来的两年里,她又是结婚,又是生孩子,根本没时间参加考试;2005年,她重拾旧梦,再一次走进了考场,却仍以280分的成绩铩羽而归。
  “冲刺的一段时间,她每天都要复习到凌晨两点左右,我一直都陪着她,鼓励她千万不要松懈,现在终于挺过来了,以她的话这叫‘痛并快乐着!’”忠厚朴实的丈夫戏称,那一段日子里,他们家一切都是“以司考为中心,各项事情都要紧紧服从或服务于司考”。
  “以后在工作中有什么打算?”记者追问。
  “当然要做一名好法官啊,为百姓主持公道。”
  “中了‘状元’,有没有打算转行或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转行?目前还没这个打算。”“状元”笑着说,“天道酬勤,若有更好的机会,我会努力去争取的。”
  本报兰州12月3日电

检察系统人士

 新困惑:“打杂”与“转行”

  本网记者 李光明


  369分!终于通过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的张群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我参加过各种各样的考试,但只有司法考试让我这么刻骨铭心。”12月3日,张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是2004年进入检察院的,虽然只参加过两次司法考试,但却感觉是脱胎换骨,周围的朋友都说她自从考进检察院以后,好像每天都要去参加高考一样。
  “一般来说科室内勤打杂之类的活都是由书记员来做的,只有当书记员经过司法考试,才能由本院检察长任命来担任助理检察员,只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才有资格办案。”张群告诉记者。
  “有些书记员八九年都没有‘转正’,甚至是一直干到退休。”安徽省北方某县的一位检察官说,在他们检察院,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有不少书记员,由于学历不够,不能参加助理检察员的考试,后来自学达到了本科学历,但2001年开始,检察院不再单独进行考试了,取而代之的是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考试的范围要宽得多,内容也要广泛得多。
  “司法考试题目太广,3小时要做100道题,几乎每两分钟一道。我们在工作中几乎不接触的也考。”没有通过今年考试的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的李想说,有些本来属于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之类的内容也出现在试卷里,令他这个一直在检察院工作的书记员颇感为难。
  一些地市的检察官说,在检察院工作中,有人长期辅助办理某一类型的案子,造成他们知识上的“跛腿”,而司法考试却涉及极广,民刑经济行政面面俱到,让他们无从下手。
  据统计,安徽省1993年7月至2000年底进入检察机关的共有1279人,其中高中(中专)以下文化程度的多达934人,占73%。低学历造成了检察机关人员司法考试通过率低。

律师行业人士

答分点一年比一年难抓

  本网记者 游春亮


  12月3日,38岁的李丁应记者的邀请来到本报驻广东记者站接受采访。一个小时的采访里,已多年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却跨不过关口的李丁,一直绷着脸。
  1996年,原来一直做贸易的李丁,被人推荐到正在广州筹建的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里工作。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后,他成了该所主任———在广州颇有名气的马律师的助手。
  当律师是要有“牌照”的,李丁明白这一点。但让对法律极为陌生的李丁对律师职业动心的,却是当时律师业界流传的一句话:“律师牌容易考,笨蛋复习一个月,聪明人复习一星期,太差的复习三个月,都能过。”为此,他盼着1996年全国律师统考(司法考试的前身)的到来。
  然而,那次他只考了145分,离合格线240分差了一大截。
  在以后的几年里,他两次参加全国律师统考,三次参加司法考试,结果都没能通过。
  李丁说,自己是个自信、乐观的人,多次失败没有让他气馁。今年的5至6月里,他再度前往北京,参加了司法考试培训班。他日夜埋头读书,投入的时间与精力是前几年都无法相比的。考试结束后,他对过关充满了希望。
  11月23日中午12时刚过,李丁收到中国移动手机短信:司法考试成绩为343分。“看到这个分数,我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脑子里‘嗡嗡’直响。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回家上网又查,结果还是这个数字。我盯着电脑盯了好几分钟,满心的希望已变成极度的痛苦。”
  这次考试的失败,对李丁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他对自己的评价是:会做事却不会考试。
  他对记者说:“现实生活中,我能用法理把各种案例分析得头头是道,但考试时却把握不准题目的答分点。司法考试越来越难,以前是一个题目考一个法律的一个法条,前几年是一个题目考一个法律的几个法条,而现在则是一个题目考跨几个法律的若干法条。今年的考试结果已动摇了我当律师的信心,现在我在考虑选择新的就业方向。”
  和李丁相比,张军要幸运得多,经历了几次失败之后,今年他终于通过了司法考试。
  身材高大的张军在他任职的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里,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备战司考的苦与乐。
  2002年,国家正式实行司法考试。张军认为自己是堂堂正正的法律本科生,再加上在律师事务所里一年的实践经验,“司法考试不过是小菜一碟的事”。根本就没拿考试当回事的他,一拿到成绩就傻眼了:还不到200分。
  看着大学里的同学以及身边的朋友都过线了,张军回律师事务所上班时,头都抬不起来。
  2003年和2004年的结果依旧是失望。2005年,他虽然报名参考,但考试时,他最终没敢走进考场。
  看着自己的名片上不能也不敢印有“律师”两字,张军觉得很难抬头做人。
  激励着张军一定要考过司法考试的一件事是,一次,所里承办一起案件,需要两名律师立即到几个省份去调查取证,但竟然没有一位律师即时有空。张军感慨道:“当时我要是有律师牌照多好啊,就能为律师事务所出把力了。”
  备考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时,张军背水一战。他下决心,再不通过,就考虑换职业。张军把家里的电视机卖了,把电脑收了起来,不再上网不再玩游戏,同时还把所有的杂志和闲书全部收到床底下。从6月份开始,就请假在家里全心全意看书。
  9月16日,200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第一卷开考。张军突然紧张起来,答题时手都在发抖。
  所有考试结束后,张军已不敢像以前那样去对报纸上公布的考试答案了。他有种听天由命的感觉。经常做梦,梦见自己又没通过考试。
  直到11月23日,张军才露出了大学毕业以来最为灿烂的一次笑容。他考了362分,超出合格线2分。
  “这超出的2分来得太艰难了。知道成绩通过的那一刻,我又重新树立起了当律师的信心。”张军说,“从那一刻起,我才找回感觉,现在别人再叫我律师,我敢答应了。”
  本报广州12月3日电

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身患绝症奋斗不止连考15年

  本网记者 周文馨


  他是一位很平凡的人,15个春秋,15次参加律师资格或国家司法考试,每次都以几分之差榜上无名。
  他又是一位极不平凡的人,身患绝症却毅然坚持参加了今年的司法考试,凭着对法律的执著追求,与病魔誓死抗争。
  他,就是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甘肃武威籍考生张永全。就在参加完司法考试后不久的11月12日,他因胃癌晚期,不幸去逝,终年55周岁。
  12月3日,记者拨通了张永全生前所用过的电话,他的两个儿子以及亲朋好友向记者讲述了张永全一生鲜为人知的司法考试之路。
  “太遗憾了,我父亲最终也没能实现通过司法考试这一愿望。”老张之子张罕峰哽咽道。
  张永全,1975年从军队退役后自学法律,取得了法律专业大专学历,考取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生前在武威市经济开发区法律服务所就职。
  “今年7月初,我父亲被确诊为胃癌晚期,家里人都极力劝阻,但父亲却毅然坚持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张罕峰回忆说,亲人们十分担忧老张的健康,他却很平静,起早贪黑地复习备考。
  与老张特别熟悉的武威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蔡菊花,这样描述了张永全今年参加司法考试的情况:“在考场上,他和其他考生一样认真审题、仔细填涂。每坚持到两个小时,他就脸色苍白,额头上渗出层层汗珠……两天考试终于结束了,在监考老师的陪同下,亲人们把他送进了医院。”
  对此,很多人难以理解张永全的这种执著行为。他的妻子说:“我最理解他,他酷爱法律工作。”
  老张生前的一句话颇有深意:“追求是最高境界。”也许,这种境界就是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执著吧。
  本报兰州12月3日电

各方人士

完善司考制度任重道远

 本网记者 周文馨 本网通讯员 陈金花

  “两间房子4个人,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这就是我们全部的办公设备。”甘肃省司法考试中心副主任张兰生如是说。
  的确,在他的办公室内,除了一堆高过一堆的文件外,几乎再没有其他设备。
  然而,就在如此艰苦的办公条件下,却产生了一串令人欣慰的司法考试统计数据:2002年至2006年,甘肃省共有17381人次报名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1377名考生合格,5年来的司法考试资格通过率依次为4.3%、6.7%、7.5%、11.7%、13.7%,逐年上升。
  然而,通过率逐年提高的同时也伴随着一些问题。地处大西北的甘肃省有43个国家级扶贫县、7个省级扶贫县、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从2002年到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对以上地区实行放宽政策,降低合格分数线。由此,“司考移民”现象也逐渐抬头,开始玷污“司考”这块“净土”,这也是让张兰生颇为头疼的事。
  在一些专家眼里,司法考试也有一些问题待解。在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研讨会上,有专家提出,司法考试的目的在于设立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准入条件,最大限度地保证每一个司法从业人员能够胜任该特殊职业,从而保障法律的公正和正义价值的实现。“目前我国采取一次性书面考试的方式,其中四分之三的题型是选择题,总的特点是覆盖面广,问题开口小,对考生的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不能较好反映。由此而取得的成绩主要反映考生的记忆能力和对法律一些基本条款及司法解释的一些基本内容的掌握程度,很难反映出考生的分析能力、推理能力、判断能力等,而这些能力恰恰是从事法律职业者最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
  针对出现的问题,专家学者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其中呼声最高的是采取阶段性司法考试模式,实行阶段淘汰制。
  专家们认为,阶段性司法考试模式应至少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考试全部采取客观题的方式,特点为考查范围广、难度比现行司法考试选择题相对简单,主要考查考生对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学理论基础的掌握程度。第二阶段的考试全部采取主观题的方式,由考生书面作答,考查考生的法学应用能力,侧重检测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其思维过程和理论素养。
  权威人士指出,几年来,根据现实需要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本着“基本稳定、适当调整、不断完善”的原则,从各个方面对司法考试制度进行了一些改进和调整,司法考试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但由于司法考试制度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在我国还处于建设的初创阶段。要建立一套相对成熟的、能适应我国国情的司法考试制度,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2006年司法考试考生构成

    年龄结构

    25岁以下41.78%    26至35岁46.78%   其他11.44% 

    学历结构

    双学士4.79%   法律专科5.27%   大学本科89.94%

    职业结构

    应届毕业生14.14%  检察院8.16% 法院系统11.87% 在校研究生7.79% 律师业4.76%  其他53.28%

国家司法考试大事记

    2002年

    3月13日,司法部发布《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3月21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司法部设立司法考试司
  3月28日,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出台
  3月30日、31日两日,第一届全国司法考试统一举行,36万余人参加考试

    2003年

    7月1日,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开始报名,学历放宽
  8月25日,司法部召开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会议,强调完善制度重在落实

  2004年

    7月5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就港澳居民参加2004年司法考试具体事项发布公告
  10月23日,司法考试评卷视频短片可供考生浏览

    2005年

  5月24日,司法部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月29日,第二次全国司法考试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司法考试制度三五年内要有重大进展
  6月11日,司法部召开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会议,提出加大司法考试监察力度,严惩违纪违规行为
  7月29日,司法部出台《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责任编辑: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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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制作单位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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