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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论证出台新法除弊端 韩国改革司法考试制度 - 湖北司法考试网
文章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文章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7-07-19   字体: [ ]  
 

  7月初韩国国会通过了《法学专门大学院法》,该法案规定引进“法律研究生院制度”,为对以司法考试为中心的法学教育和选拔制度实施大变革奠定了基础。长期以来,韩国法学教育的一个弊端是,本科教育在实际上沦为一切围绕司法考试为中心,多数法律系学生自入学起,就把全部精力花在一考定终身的司法考试上。而对于其他专业的学生而言,由于并无准入资格要求,往往通过死记硬背和考试技巧训练也能通过司法考试,但入行之后却难以胜任职业需求。此次以新法为基础的改革,将司法考试提升至“研究生教育”阶段。这一方面将使法学本科教育解脱出来,成为真正的法学基础教育;另一方面,今后任何人不论本科学历为何,也都必须在完成法学研究生教育后,才能投考司法考试,从而保证了法律行业的执业水准。

  ▲在韩国,司法考试因其难度大、通过率低,也堪称“天下第一考”。通过者不仅是自己的荣耀,也是学校、地区的光荣。

  现行法学教育围着“司考”转

  韩国的司法考试,也堪称该国的“天下第一考”。由于难度大、合格率极低,所以如果有考生通过司法考试,他们中学的母校都会在学校门口甚至大街上挂出横幅以示庆贺。据汉阳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哲松介绍,“每年司法考试考生近3万人,但仅有1000人通过。这一数量远远无法满足韩国法律市场的需求。韩全国250多个市、郡、区中有120个一名律师都没有。2002年的一个数据显示,韩国共有5073名律师,平均一名律师需要向9564名国民提供服务。目前这个比例变化也不大。”

  一方面是市场对法律服务巨大的需求,一方面法学教育又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目前韩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法学教育集中于本科课程。受司法考试的冲击,多数法律系学生把全部精力都花在一考定终身的司法考试上。而且长期以来,司法考试应试资格没有学历要求,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可以报考司法考试,又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他们本科专业的学习。同时,大量的考生年复一年地为司法考试劳心费力,为此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选择其他职业的机会。更严重的是,考生大多为考试而学习,只注重填鸭式的死记硬背和考试技巧训练,即使合格也无法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

  面对21世纪信息化、国际化的法律市场,这种法学教育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时代要求,无法培养出既懂法律,又懂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的法律工作者,法学教育面临严重的危机。对此,韩国1993年成立了司法制度发展促进委员会,就消除司法考试制度弊端展开了讨论。最终于2005年制定立法草案,决定彻底改革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制度,引进美国式注重职业训练的“法学研究院”模式,成为法学教育及法律培训制度改革的一大转折点。经过逾十年的论证,并经数次修改后,法案于今年7月终获通过。

  新设“法律研究生院”的特点

  此前韩国的法律工作者大多是本科毕业于法律系,经司法考试合格,完成司法研修院课程后,进入实际工作的。但实施法律研究生院制度后,将在研究生层次上开展法学教育,只有从法律研究生院毕业才能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从而实现成为检察官、法官或律师的理想。法律研究生院学生可以根据本科专业选择适当的专门法律领域,从而培养具有多元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律人才,提高法律工作者的法律分析和应用能力。本科学历非法律专业学生,则必须在完成法学研究生教育后,即拥有了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后,才能投考司法考试。

  法学研究生教育的教学内容,也将把法律职业选拔和法学教育结合起来,培养既能够保证质量、又具有一定规模和数量的法律人才,从而建立起更为理想的培养和选任模式。《法学专门大学院法》规定,今后司法考试将与法律研究生院制度并行一段时间,到2014年司法考试制度将被完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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