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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记者 蒋德
用群众的眼睛查找治安问题,用群众的标准检验公安工作。江苏省“啄木鸟”社会治安巡访团组建一年来,全省1406名各级“啄木鸟”共反映治安问题、提供建议2190条,不但使830余起案件被直接侦破,还帮助公安机关堵塞防范漏洞,提高了治安管理能力。
经过3年的平安江苏建设,到去年江苏已连续3年出现案件下降局面。如何将全省的社会治安继续推向前进?江苏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建由各界代表参加的社会治安巡访团组,用群众的眼睛查找治安问题,用群众的标准检验公安工作。他们明确每个参加巡访团的人的任务,就是帮助公安机关查找社会治安问题。因此,他们形象地将巡访团命名为“啄木鸟”。自去年7月12日省“啄木鸟”社会治安巡访团成立至今,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已经组建了75个巡访团,共有巡访员1406名。成员有工人、农民、机关干部,也有企业家和专家学者。
为了便于各级巡访团开展工作,江苏省公安厅专门制定了《社会治安巡访工作规则》,规定了巡访意见处理流程和反馈渠道,明确各级指挥中心负责巡访意见的接受、转递、查办、反馈。各级巡访团成员也不负重托,利用自身工作等便利条件,及时收集群众反映,查找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给公安机关,其中既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也有个案线索,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
江苏省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一度很猖獗,仅2006年就发案2017起,损失4788万元。省“啄木鸟”社会治安巡访团成员提出加强打击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施违法犯罪的建议后,该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联手开展了专项行动,共查获此类案件2793起、人员1733名,使这方面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社会治安巡访员在查找社会治安问题的同时,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服务工作、作风建设和队伍管理等方面也展开监督。一年来,公安机关共收到巡访员反映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六十余条,为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有力帮助。

江苏: 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成体系
法制网南京8月31日电
《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江苏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三个文件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标志着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已成体系。
据了解,《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实施方式和监督检查作了具体规定;《江苏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对评议考核机关、评议考核内容、评议考核标准、评议考核方法、评议考核结果及其应用作了详细规范;《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追究范围、责任承担主体、责任追究方式、责任追究机关、责任追究程序作了详细规定。
据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孙如林介绍,近几年来,江苏省着力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建设上体现系统性,一方面建立并实施了行政执法依据定期梳理、行政执法公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等13项制度;另一方面是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蒋德 衡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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