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测评占六成上级考核仅占两成 变革基层站所业绩考核引发执法人员观念震荡
透视 泰州老百姓说话为什么管用
法制网记者 丁国锋
翁必勤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
一次他在街上走,看到两个骑自行车的人撞在了一起,双方争执不下,报警后一个年轻警察来到了现场。由于经验不足,年轻警察没有询问旁观群众,花了很长时间也没把这件事处理好,结果当事双方对他都不满意。
当时基层站所正在组织群众评议,翁必勤正好被抽到参加测评,于是,他就在这个派出所的评议栏内打了叉。当天晚上,派出所所长就到他家征求意见了。他随口说了一句:“应该由经验丰富的老警察带着新警察执法。”这条意见很快就被派出所采纳了。
“真没想到,我的话这么管用。”翁必勤说。
翁必勤是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周桥社区一个普通居民。他的话之所以管用,源于一项脱胎换骨的变革。
自2004年5月起,泰州全市19个部门2800多个基层站所,不再只由上级部门评议了,而是主要由基层站所所在的乡镇、街道定期组织群众民主评议,评议结果直接与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挂钩。这一做法使得泰州市基层站所的工作作风、执法理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近日,记者跟随由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君悦带队的调研组,在泰州市进行了调研和走访,深刻感受到这项改革带来的深刻变化。
变革促因
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现状
基层站所涉及面非常广泛,如派出所、交警队、工商所、供电所、司法所、劳保所等,老百姓过日子离不开基层站所。大多数基层站所,除了有很多面向老百姓的服务职能之外,还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者。
“然而,一些基层站所的作风建设和执法水平,离这种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给记者举例说,一些执法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一些行业站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乱收费、乱罚款、拉赞助,运用各种手段搞创收;同时,由于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导致“上面看不见,下面管不着”,形成了管理真空。
泰州市纪委、监察局2004年对全市基层站所群众满意率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满意率仅有62.4%。
针对这一现实情况,2004年5月14日,泰州市委转发了市纪委、监察局的一系列文件,决定:基层站所的业绩优劣由群众说了算。
“改变基层站所的作风,核心问题就是要把评判权、参与权、决定权交给群众,凡是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哪怕再小,我们也要认真办。”泰州市委书记朱龙生说。
变革核心
群众测评占六成上级考核占两成
“交给群众”,话好说,做起来难。如何“交”?怎样才是真正的“交”?这些都是不可回避的问题。
记者看到,基层站所的考评项目具体设置了5大类18项,其中,群众测评的比例最高,占60%,主管部门和乡镇考核分别占20%。
对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也有细致规定:普通群众代表不得低于30%,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代表不得低于30%。
还有严厉的处罚:在服务和执法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连续两年列乡镇后三位的,站所负责人进行调整。
而要获得表彰并不容易:群众满意率必须在85%以上,且列乡镇(街道)站所总数的前三名。
“为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就要把落点放在人民满意上,所以,要改变过去部门条条抓、乡镇块块抓、站所自己抓的圈子。”泰州市纪委副书记张余松对记者说,泰州市为此专门建立了责任机制,规定部门(行业)“一把手”和站所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形成相对应的责任体系;同时还确立了联动机制,实行联系点制度,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驻一个乡镇、蹲一个站所、抓一两个问题、办两三件实事。